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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四年春正月壬申朔,帝御崇元殿受朝贺,仗卫如仪。幽州节度使赵德钧奏: “臣孙赞,年五岁,默念《论语》、《孝经》,举童子,于汴州取解就试。”诏曰: “都尉之子,太尉之孙,能念儒书,备彰家训,不劳就试,特与成名。宜赐别敕及 第,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