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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二节》在线阅读,翻译及赏析

《孟子》 佚名 著   《孟子》是中国儒家典籍中的一部,记录了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的治国思想和政治策略,是孟子和他的弟子记录并整理而成的。《孟子》在儒家典籍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为“四书”之一。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二节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若是其大乎?”曰:“民犹以为小也。”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二节译文及注释


译文  齐宣王问道:“文王的园林有七十里见方,有这事吗?”  孟子答道:“在文献上有这样的记载。”  宣王问:“竟有这么大吗?”  孟子说:“百姓还觉得小了呢。”  宣王说:“我的园林四十里见方,百姓还觉得大,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文王的园林七十里见方,割草砍柴的可以去,捕鸟猎兽的可以去,是与百姓共同享用的,百姓认为太小,不也是很自然的吗?我初到齐国边境时,问明了齐国重要的禁令,这才敢入境。我听说国都郊区之内有个园林四十里见方,杀了其中的麋鹿,就如同犯了杀人罪;这就像是在国内设下了一个四十里见方的陷阱,百姓认为太大了,不也是应该的吗?”注释①囿:古代畜养禽兽的园林。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读解


齐宣王为了追求自己的快乐,仿效古代先王营造了可供打猎取乐的园林池沼,但他不象古代先王那样与民同乐,而是将这些视为私有财产,私有利益不容侵犯,因此他对私入园林者施行严刑峻罚。他这种禁止捕杀糜鹿的动机并不是今天我们保护珍希动物意义上的禁令,而是为了个人的享乐和个人私欲的满足,以显示自己的唯我独尊而草菅人命。他的这种行为就不是最佳行为方式。他是利用自己的权势将征收的税收贡赋来营造使自己快乐的园林池沼,而不是将这些税收贡赋用于国家的建设和改善人民的生活,因此人民就不满意他的所作所为。而周文王却不一样,他首先是富民,然后是强国,他之修建园林池沼,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是为了迷惑商纣王;即使修建了园林池沼,他也是与民同乐的,所以人民当然拥护他,所以人民认为方圆七十里的园林仍然是很小的。这就是周文王为公与齐宣王为己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