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李白公认最难超越的一首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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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最难超越的一首诗公认的其实就是:“将进酒”了,那么为什么说是“将进酒”呢?他到底最难超越在什么地方呢?下面我们继续来分析揭秘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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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诗: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译文:

  你难道看不见那黄河之水从天上奔腾而来,波涛翻滚直奔东海,从不再往回流。你难道看不见那年迈的父母,对着明镜悲叹自己的白发,早晨还是满头的黑发,怎么才到傍晚就变成了雪白一片。人bai生得意之时就应当纵情欢乐,不要让这金杯无酒空对明月。

  每个人的出生都一定有自己的价值和意义,黄金千两(就算)一挥而尽,它也还是能够再得来。我们烹羊宰牛姑且作乐,(今天)一次性痛快地饮三百杯也不为多!岑夫子,丹丘生啊!快喝酒吧!不要停下来。让我来为你们高歌一曲,请你们为我倾耳细听。

  整天吃山珍海味的豪华生活有何珍贵,只希望醉生梦死而不愿清醒。自古以来圣贤无不是冷落寂寞的,只有那会喝酒的人才能够留传美名。陈王曹植当年宴设平乐观的事迹你可知道,斗酒万千也豪饮,让宾主尽情欢乐。主人呀,你为何说钱不多?只管买酒来让我们一起痛饮。

  那些什么名贵的五花良马,昂贵的千金狐裘,把你的小儿喊出来,都让他拿去换美酒来吧,让我们一起来消除这无穷无尽的万古长愁!

  为什么将进酒是李白最难超越的?

  这首诗是李白被唐玄宗赐金放还后写的,全诗洋溢着一种哀而不伤,愤而不怒,洒脱豪迈,狂傲奔放的情感,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即使再过一千年怕是也无人能及。

  诗歌开头两句便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惊涛骇浪,惊艳了世人。

  黄河自古便是中华的母亲河,李白以此发端令人倍感亲切。

  但他所写的又不是他肉眼所见的,滔滔江水,从天而降,这样一泻千里的场景,是他的想象,这样的幻想有些夸张,却又在情理之中,令人仿佛闭上眼,便能见到这样壮阔的景象。

  但是如此势不可挡的景象,最后却是一去不返,归于平静,这一放一收间,便将黄河之水的波澜壮阔、源远流长,写到了极致,读来令人也不禁心潮澎湃。

  而“高堂明镜”一句更为写实,突出了人生之短暂。

  岁月易逝,就像那黄河之水,一去不返,人生短暂,朝丝暮雪,既然如此,何不及时行乐呢?

  这是李白所要表达之意,这样的思想前人不是没写过,但却很少像他写的这般大气磅礴,令人不服都不行。

  接着的两句是千古流传的名言,将李白的那种豪放潇洒、高度自信刻画得入木三分。

  “人生”一句便是及时行乐的最佳描写。

  李白一生好酒,就像他自己所言“酒肆藏名三十春”,在他看来,人生得意之时,就该尽情享受欢乐,对月当饮,对酒当歌。

  但其实,无论得意,失意,他总是酒不离口,他不仅是诗仙,更是酒仙。

  他的嗜酒却不令人厌恶,因为就像杜甫所言“李白斗酒诗百篇”。

  而“天生”一句则是突出展现了他自信狂放的一面。

  他虽然诗途得意,但是仕途却一直十分坎坷。

  他在年轻过的时候,曾拜访过名士李邕,却遭冷落,但他却毫不气馁,高歌“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里也是如此,即使被唐玄宗赐金放还,他也坚信自己是必是有用的人才,这样大写的自信,鼓舞了古今无数仁人志士。

  而接下来的“千金”一句将他骨子里的那种豪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都说“会花钱的人才会赚钱”,李白便是如此。

  与其说他是视金钱如粪土,不如说他自信又豪爽,他结交好友,饮酒取乐,向来是一掷千金。

  因为在他眼里,钱财不过是身外物,但友谊却是无价之宝,而他坚信以他的才能,即使散尽千金,也能再次获得。

  这样的豪爽自信,怎不令人着迷呢?

  接下来的三句描绘的是一场盛宴,在这场盛宴中,他不断劝酒,痛饮高歌。

  “烹羊宰牛”一句不仅写出了筵席之盛大,更是突出了李白的豪壮。

  不是一盘、一碟菜,而是整整的一只羊,一头牛。

  不是一杯、一壶酒,而是三百杯。

  虽然看来有些夸张,但是这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场景,令人读了也是豪情万丈。

  “岑夫子”一句是他的劝酒语,照应了标题《将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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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勋、元丹丘都是李白的好友,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李白此时便是如此。

  一句“与君歌一曲”便将他眼花耳热后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

  若非真尽兴,怎会如此痛快地高歌呢?

  接着的三句算是他的酒后真言了,以古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

  “钟鼓”一句算是愤慨之语。

  钟鼓馔玉象征的是富贵的生活,这种生活谁不向往呢?

  李白也曾一心追逐功名利禄,但是现实却给了他很大的打击。

  他一直到了43岁,才得到皇帝召见,混了个翰林待诏的职位。

  可是这个职位说的好听点是“御用文人”,难听点不过是为了讨好皇帝贵妃罢了。

  这和他的政治抱负相去甚远,因而他佯狂放荡,最后被赐金放还。

  可是他的心中到底还是意难平,所以才会希望醉生梦死,不复清醒。

  而“古来”一句算是他的自我安慰。

  他劝慰自己古代的那些圣明贤人都是孤独寂寞的,只有那些好酒的人才会千古留名。

  他也想当圣贤,可是并没有这样的机会,因而之能寄情于酒。

  为了佐证自己的这个观点,他甚至举了陈王的事例。

  这里的陈王指的便是曹植,曾经在平乐观设宴摆酒,纵情欢乐。

  曹植是曹操的儿子,才华横溢,却一直被兄长曹丕猜忌,也是出了名的有志难展,李白与他也算是同病相怜。

  虽然这几句写的是壮志难酬的愤慨,但却悲而不伤,不失豪壮本色,这便是诗仙的独到之处了。

  接下来的最后几句又回到“酒”上了,而且是越来越狂放了。

  “主人何为”一句便照应了前文的“千金散尽”,诗人的豪爽可见一斑。

  纵使千金散尽了,他还要拿出五花马、千金裘,来换取美酒,这样一醉方休的豪情怎不令人敬佩呢?

  结尾一句“同销万古愁”,与开头的“悲白发”相呼应,慷慨悲壮,酣畅淋漓,诗已尽而意未绝,这样大开大合,大起大落,真真算是神来之笔了。

  这首诗通篇都是名句,有着震古烁今的感染力,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