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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在线阅读,翻译及赏析

《容斋随笔》 洪迈 著   《容斋随笔》共《五笔》,74卷,1220则。其中,《容斋随笔》16卷,329则;《容斋续笔》16卷,249则;《容斋三笔》16卷,248则;《容斋四笔》16卷,259则;《容斋五笔》10卷,135则。据作者宋朝洪迈自述,《容斋随笔》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览群书、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本页面仅包含《容斋随笔》16卷内容。

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


  韩文公《送孟东野序》云:“物不得其平则鸣。”然其文云:“在唐、虞时,咎陶、禹其善鸣者,而假之以鸣。夔假于《韶》以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又云:“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然则非所谓不得其平也。


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译文


  韩文公(韩愈)《送孟东野序》说:“事物得不到公平就会呼喊。”然而他在文中却说:“在唐尧、虞舜时代,咎陶、禹是最善于呼喊的,而上天凭借他们呼喊,禹的臣夔凭借《韶乐》呼喊,殷朝凭借伊尹呼喊国家的兴盛。”那么从这些例证看,呼喊并不是遇到不公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