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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之简介_南宋后期宰相郑清之个人资料

郑清之 南宋后期宰相

郑清之

  • 本名:郑清之
  • 别称:郑燮、郑忠定
  • 字号:字德源、文叔别号安晚
  • 所处时代:南宋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地:庆元府鄞县
  • 出生时间:1176年11月2日
  • 去世时间:1252年1月1日
  • 主要作品:《安晚集》
  • 主要成就:促成“端平更化”
  • 官职:太傅、左丞相兼枢密使等
  • 封爵:齐国公
  • 追赠:尚书令、魏郡王
  • 谥号:忠定

郑清之介绍

郑清之(1176年11月2日—1252年1月1日),初名燮,字德源,又字文叔,别号安晚,庆元府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南宋后期宰相。

郑清之少年时跟从楼昉学习,很得楼钥赞赏。嘉泰二年(1202年)进士及第,参与拥立宋理宗即位,历任参知政事兼签书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要职。在绍定六年(1233年)权臣史弥远死后接任右丞相兼枢密使,后改为左丞相,累封齐国公。任内,他建议揽用诸能臣名士,促成“端平更化”,又发动端平入洛之役,企图收复三京,但被蒙古击败。宋蒙战争兴起后,曾进《十龟元吉箴》,劝理宗励精图治。淳祐年间再登相位,加官至太傅,但因年迈而使朝政为妻儿把持,渐趋腐败。

淳祐十一年十一月(1252年1月),郑清之去世,年七十六。获赠尚书令、魏郡王,谥号“忠定”,有《安晚集》等传世。

郑清之人物生平

郑清之初入仕途

郑清之生于宋孝宗淳熙三年九月二十九日(1176年11月2日),少年时跟从楼昉学习,能写文章,楼钥十分赞赏他。

嘉泰二年(1202年),郑清之进入太学。

嘉定十年(1217年),郑清之考中进士,调为峡州教授。京湖帅臣赵方处事严谨,为人沉稳,不轻易许诺,郑清之向他汇报政务,赵方却给郑清之置办酒席,并且让自己的儿子赵范、赵葵出来拜见,赵方拉着郑清之,不让他答拜二人的行礼,并说:“他日希望你能照顾我的两个儿子。”

湖北茶商群集暴横,郑清之向总领何炳建议说:“这些人很精悍,应该把他们编入军籍,紧急时可使用。”何炳马上下达招募他们的命令,来的人很多,号称“茶商军”,后来多次依赖这支军队。之后,郑清之被调为湖、广总所准备差遣、国子监书库官。

郑清之拥戴理宗

嘉定十六年人物传记

(1223年),郑清之升为国子学录。丞相史弥远与他谋划废济国公赵竑。郑清之不久兼任魏惠宪王府教授,升为宗学谕,升为太学博士,都仍兼教授。宋宁宗去世,史弥远献定国的策略,诏旨都是郑清之所拟定的。

宋理宗即位后,郑清之被授予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升为宗学博士、宗正寺丞兼权工部郎、兼崇政殿说书。理宗询问外人为什么对阁子库进丝鞋有谤议,郑清之说:“宫中穿的用的都十分讲究新的、干净的。”理宗说:“按旧例,每月进贡鞋子数双,朕不穿坏是不换的,为什么会招致谤议呢?”郑清之奏说:“孝宗继高宗之后,所以节俭的美德容易表现出来,陛下继宁宗之后,所以节俭的美德难显现出来。宁宗自己的日常供养就如同寒士,衣服多次洗涤,多次补衣服鞋子,现在想使节俭的美德显著,必须超过宁宗才行。”理宗高兴地采纳了他的建议。

宝庆元年(1225年),郑清之改兼兵部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升为起居郎,仍兼史官、说书、枢密院编修官。

宝庆二年(1226年),权任工部侍郎,并“暂权”给事中,后正式进升为给事中,再升为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

绍定元年(1228年),郑清之再度升为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升为兼修国史实录院修撰、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绍定三年(1230年),郑清之被授予参知政事兼签书枢密院事。

绍定四年(1231年),兼任同知枢密院事。

郑清之端平更化

绍定六年(1233年),史弥远去世,郑清之升任右丞相兼枢密使。

端平元年(1234年),理宗亲政,独自处理政事,郑清之也慨然以治理天下为己任,于是召回真德秀、魏了翁、崔与之、李埴、徐侨、赵汝谈、尤焴、游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范、徐清叟、袁甫、李韶,当时号称“小元祐”。这些人大多相继担任宰辅,只有崔与之始终推辞不来,隐士如刘宰、赵蕃都被表彰。

但在同年,郑清之等发动的端平入洛之役失败,《宋史纪事本末》称“自是,河淮之间无宁日矣”。次年,郑清之上疏请求罢官,理宗不许,授他为特进、左丞相兼枢密使。

端平三年(1236年)八月,“霖雨大风”的灾异出现,郑清之四次上疏请求辞职。九月,祭祀时出现惊雷,他更是极力辞职。理宗于是允许他以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之职罢相,但郑清之仍四次推辞,最终被改授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

宋蒙战事逐渐兴起后,郑清之秘密上奏说:“恐怕陛下过于担忧和悔恨,这样会损害您的清明的身体,累及您的宏伟志向。”

郑清之宠遇优厚

嘉熙三年(1239年),郑清之被封为申国公。

嘉熙四年(1240年),理宗派中使赐给他亲笔写的“辅德明谟之阁”的题字,赏给他十万缗钱用来修建房舍,郑清之就每天同宾客、门生游山玩水。

淳祐四年(1244年),郑清之仍任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他多次辞官都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保、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被加封为卫国公。他入朝拜见理宗,理宗下诏赐给他府第。

淳祐五年(1245年)正月,为理宗祝寿结束后,他又上疏请求辞官,理宗不许,加授其为少傅,仍任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封越国公。不久,郑清之的儿子郑士昌去世,他决意东还,辞职,又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师、奉国军节度使,仍为醴泉观使兼侍读、越国公,理宗赏给他玉带,又在西湖的渔庄赏给他一处府第。郑清之为理宗讲读《仁皇训典》,他说:“仁祖的仁德宽厚,使他表现得很英明,所以他能制定法度,国家也没有懈怠、不振奋的祸患;孝宗的英明,来源于他本身的仁德宽厚,所以他能培养和鼓舞士气,国家没有特别严厉苛刻的风气。仁德宽厚和英明二者互相弥补,缺一不可,这就是仁祖、孝宗统治时出现盛世的原因。”理宗表彰了他。

淳祐六年(1246年),郑清之被授予太保,他极力推辞。按惯例,允许他把官职转授先祖,郑清之请求理宗格外加恩,追封给他的高祖郑詥,理宗同意。

郑清之淳祐再相

淳祐七年(1247年),郑清之被授予太傅、右丞相兼枢密使、越国公,再度拜相。中使来到他家,郑清之正在湖光山色中游玩,住在寺院中,一直到傍晚还没回来。第二天早晨他入宫拜见理宗,磕头请求免去这些官职,理宗告诉了许多他不知道的事。郑清之刚离开宫廷,中使就接踵而至。有的请求重定施政方针、改年号,郑清之说:“改年号,是天子刚登基时的事,重定施政方针,是国家的大事,汉代的事已经不是遥远的事,但不因为更换了宰相就那么做。”

理宗忧虑边事,下诏让赵葵以枢密使的身份检阅军队,陈韡以知枢密院事的身份统率湖、广二州,他们二人正在推辞,恰好郑清之再次担任宰相,对他们极力支持,凡是他们所要求的都不刁难,赵葵、陈韡就前去上任了。于是宋军在泗水、涡口、木库作战,都取得了胜利。

淳祐九年(1249年),郑清之被授予太师、左丞相兼枢密使,他没接受太师的官职,仍任太傅。郑清之常感到国家的财富因为养兵而困乏,因为发放生券而使兵费短缺,他考虑变通的办法,每有调兵戍守边境的时候,就命令枢密院根据距离的远近,就近调兵戍守,根据情况的缓急决定调兵的先后顺序。又议定明年调兵戍守淮水,合并军队以便节省物资供给,先调镇江策胜军驻屯在泗水,公私都很便利。

诸路各路盐额亏损,负责这件事的人都倾家荡产来偿还亏损的盐数,郑清之核实了那些违犯盐法的人加以追究处治,受牵连的人都被免去了罪责,使很多人得以活命。长江沿岸的船税一向很重,郑清之一项一项地废去,如池州的雁汊有大法场这样的税目,这部分钱分别归属各衙门,郑清之上奏请求废除它并追究那些从中渔利的人,他们的收入是公家的好几倍,那些分别归属各衙门的钱由朝廷补偿。宋理宗同意了郑清之的请求,消息传来,郑清之正与客人饮酒,他举杯说:“今天饮这个酒特别痛快。”郑清之四次上奏章辞职。

淳祐十年(1250年),郑清之进献给理宗《十龟元吉箴》,陈述十事:一持敬,二典学,三崇俭,四力行,五能定,六明善,七谨微,八察言,九惜时,十务实。

郑清之上疏说:“上天发生灾变时,对天恭敬容易做到,上天正常时,对天恭敬不容易做到,上天发生灾变时使人产生忧虑,因此容易对天恭敬,上天正常时人们高兴,因此不容易对天恭敬,为什么呢?因为忧虑时就心生恐惧,恐惧就可使灾变转化为好天气;高兴时就想享乐,享乐就或许会使好天气变为坏天气。”理宗非常高兴,命令史官记下这些话,下诏嘉奖郑清之。

郑清之去世及追封

淳祐十一年(1251年),郑清之上疏请求辞官,理宗都没准许。郑清之被授予太师的官职,他极力推辞。朝廷准备在明堂举行祭祀仪式,理宗下诏让阁门官给郑清之派两个人,搀他上明堂,理宗又赐给他玉带,命令他戴着玉带上朝。十一月十二日(1251年12月25日),退朝后,郑清之得了寒病,病势很重,他仍然因为天没下雪而担忧。不久天降大雪,他起身说:“百官庆贺下雪,皇上一定十分高兴。”他命令人把雪捧到床前观看。

郑清之多次上奏请求辞官,理宗不许。他不停地上奏,理宗不得已,命郑清之以太傅、保宁军节度使、醴泉观使、齐国公之衔致仕。十一月十九日(公历1252年1月1日),郑清之去世,遗表送到朝廷,理宗十分震惊哀悼,为其辍朝三日,特赠尚书令,追封魏郡王,赐谥号“忠定”。

郑清之人物评价

南宋·刘克庄:①不立异,不私己,除授进拟必咨同列,必参公谕,朝士有累迁而未见面者。(《丞相忠定郑公行状》)②拔士满朝,施惠于人无德色,士或先从后畔,亦待之如故。(《丞相忠定郑公行状》)③久秉钧轴,高下在手,然不以名器私亲昵。(《丞相忠定郑公行状》)

元·脱脱 等:①不好立异。(《宋史》)②郑清之堕名于再相之日。(《宋史》)

现代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林瑞翰:清之在位,颇引用正人,故端平间,贤士如真德秀、魏了翁、李埴、洪咨夔等并见进用,时称“端平更化”,以比元祐。(《宋代政治史》)

郑清之亲属成员

高祖父:郑詥

祖父:郑覃

父亲:郑若冲

堂兄:郑骥之

儿子:郑士昌

孙子:郑大有、郑大节等

郑清之个人作品

郑清之著作

郑清之的集子,残存《安晚堂集》七卷,都是诗作,收入四库全书时被重命名为《安晚堂诗集》。

郑清之诗文

郑清之的诗基本被辑入《全宋诗》中,代表作有《臂疼医令灼艾戏成》《晨兴散步三首》《次抱拙妆薄命》《灯薪》《冬瓜》《荷花》《虹出》《茄子》《妾薄命》《田家》《檐前蜘蛛》《夜雨》等;其词仅存《念奴娇·菊》一首;李之鼎辑其文十篇附于《宋人集》本《安晚堂诗集》。

郑清之史料记载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70《丞相忠定郑公行状》

《宋史》卷414

《四明谈助》

郑清之相关争议

对于郑清之逝世后葬于何地,目前有浙江宁波说、广东饶平说、福建永定说、重庆潼南说。

浙江宁波说

宁波郑清之墓前石刻

浙江郑清之墓前石刻,位于(宁波市)訇州区横溪镇大岙村东山之西坡,是南宋丞相郑清之墓前石刻遗像。该墓道坐东朝西,其范围长约150米,宽约20米,已于1958年遭破坏,残损石构件有:石马1匹、石马头1件妇人扇门石构件4件、武将头若干、歇山顶及斗拱构件若干、经幢石雕2节、墓碑残件数块。郑清之墓在东钱湖西南侧的横溪大岙村东山旁(横溪水库内)。

广东饶平说

饶平郑清之墓

郑清之墓,位于坂上村大王山的“弥勒佛献肚”处。郑清之因任职时革除弊政而得罪权奸,讨元戎因主战而遭主和派及蒙古兵痛恨,后携家人来海山定居。逝世后葬坂上村大王山山。该墓于1992年10月25年被列为饶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福建永定说

永定郑清之墓

郑清之墓,位于永定县境内的城效乡古镇龙安寨水口处,座南朝北,呈“弥佛献肚”形。墓地长12米、宽6.5米,占地约80平方米。墓碑以三合土封顶,外高达1.9米,宽1.7米,碑上右刻有“大清顺治十四年丁酉吉旦”等字样,中间刻有“始世祖宋左丞相位太师讳清之郑公墓”字样,左边刻有“荥阳十三户嗣孙士凤等立”字样。

郑清之墓当为衣冠冢,它曾被盗挖过,没有发现骨骸。明清两朝官府都把郑清之墓确定为名墓,加以保护。1999年,永定县人民政府宣布把郑清之墓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重庆潼南说

郑清之墓,位于塘坝乡七村郑家湾朝阳山,俗称“官坟堡”。1952年左右还留有坟墓及其左侧的郑氏祠、守墓亭。祠门有对联写道:“大宋时来成古户,朝阳山左立新基。”祠内有堂,堂有一幅木刻对联:“在昔原为丞相府,于今却是庶民家。”1958年垦荒时墓被毁。1982年5月时塘坝公社七大队五队郑姓社员家藏的《郑氏族谱》(明弘治十三年纂修、清宣统元年续修)记载:“淳禧辛亥十一年十一月,卒于京师。遗命秘葬蜀中,避元祸也。扶柩至重庆,余玢助资买葬邑南朝阳山。”

考证

历史学家胡昭曦据《宋史》、《丞相忠定郑公行状》、《宋史全文》等考证,得出结论:浙江宁波说较确,而其他三地的郑清之墓应为衣冠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