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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穆公简介_邹穆公个人资料

邹穆公

  • 本名:邹穆公
  • 出生时间:前382
  • 去世时间:330
  • 主要作品:英明君主

邹穆公介绍

邹穆公和孟子为同时代人,其在位时间大约为公元前382―330年之间。他是邾娄(后为邹)国除邾文公籧篨之外最为时人及后人称颂的英明君主。

邹穆公 不以粟食鹅

邹穆公①有令,食凫雁②者必以粃③,毋敢以粟。于是,仓无粃而求易于民,二石粟而易一石粃。吏以请曰:“粟食雁,为无费也。今求粃于民,二石粟而易一石粃,以粃食雁,则费甚矣。请以粟食之。”公曰:“去!非而④所知也。夫百姓煦牛⑤而耕,曝背⑥而耘,苦勤而不敢惰者,岂为鸟兽也哉?粟米,人之上食也,奈何其以养鸟也,且汝知小计而不知大会⑦。周谚曰:‘囊漏贮中’,而独勿闻欤?夫君者,民之父母也。取仓之粟移之与民,此非吾粟?鸟苟食邹之粃,不害邹之粟而已。粟之在仓与其在民,于吾何择?”邹民闻之,皆知其私积之与公家为一体也。 ——《新书·春秋》

注释

注:①邹穆公,即邾穆公。邹国即邾国,在今山东邹城东南。曹姓,周封子爵国,为鲁附庸,后为楚国所灭。②凫雁,鹅。③粃,谷皮、粟皮。④而,尔。⑤煦,恩惠,格外照顾。煦牛,《新序·刺奢》作“饱牛”。⑥曝背,原为以背晒太阳取暖,引申为烈日之下光着背脊。⑦会,统计,核算。

释文

:邹穆公下了命令,饲养鹅的人,一定要用粃作饲料,不可用粟。粮仓里供给公家喂鹅的粃,于是断缺了,便向民间去换取,二石粟才换来一石粃。管理粮仓的官吏向穆公请示,说:“用粟喂鹅,不用花钱(粮仓里能供应)。现在向农民去收购粃,要二石粟才换一石粃。再拿粃饲鹅,耗费太大了。请求仍以粟喂食。”穆公说:“这,你就不明白了。百姓把牛喂饱而耕地,而自己却在烈日下光着脊背锄地,耐苦勤劳,不敢有点怠惰,难道是为了鸟兽劳累的吗?粟米,这是上等的食粮,怎么可以拿它来喂鹅。这是你只会打小算盘而不懂得大盘算了。周人有句俗话说:‘盛粮食的袋子漏了,也都是漏在仓里。’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做一国之主,应是百姓生活的依靠。拿仓里的粟去换百姓的粃,难道就不是我们自己的粟了?只不过鹅吃的是邹国的粃,没有糟蹋邹国的粟子。粟子贮存在粮仓里跟收藏在百姓家中,对我来说有什么可以选择的?”邹国的百姓听了,都懂得了各家的藏粮和政府的储存完全是一回事呀!

拾得:古时,公家也都饲养禽畜

如举行祭祀,需要的牺牲(全猪、全羊等),都由负责饲养的机构提供。即在宫城之内,都有圈、棚。饲料则由粮仓调拨。当时粮仓储存多为粟米,所以饲养禽畜也多用精饲料。邹穆公提出改用粃喂鹅,虽比喂粟耗费较大,但是,粟米是上等粮食,农民岂肯用辛劳收获的粟米作饲料?何况以粃换粟,是“取仓之粟移之与民”,反而得到较妥的保存,又不再糟蹋粮食。表面上看,公家支出是有些耗费,但从大的方面看,于国于民都得其利,特别是让老百姓也懂得爱惜粮食的道理,穆公的措施应是非常英明的。

历史记载

据《邹县志·国君志》载,其在位期间,“王舆不衣皮帛,御马不食禾菽,无滛僻之事,无骄燕之行,食不众味,衣不杂采,自刻以广民,亲贤以定国,视民如子。”故“邹国之治,路不拾遗,臣下顺从,若手之役心。”正因有如此广施“仁政”的贤明之君,邹国虽为小国,但“鲁卫不敢轻,齐楚不能胁。”最为史家称道的一件事是以粟易民以粃而饲雁,贾谊《新书》和刘向《新序》都有记载。当时全国都时兴养凫雁,开始皆以粟为饲料,费用极高。为此,穆公令养凫雁必须用秕谷而不得用米。”于是仓中无秕谷,秕谷的价格涨到两石米换一石秕谷。”这样一来,养雁便成为赔本买卖,因此遭到官员的反对,他们说:“用秕谷养雁并不贵,但是现在两石米才能换一石秕谷,费用太高了,还是用米养雁吧 。”穆公则斥之曰:“你们真无知。百姓养牛耕地,在酷暑中劳作,不敢偷懒,难道是为了鸟兽吗!粟米是给人吃,为什么拿来养鸟?况且你们只知道计较个人利益不知为国家大计着想。国君,是百姓的父母,国家粮仓中的粟米和百姓家中的我应该同等对待”当穆公的这番话传到民间,邹民皆知“私积之与公家为一体也”,故更加努力耕作,以增产量。对于这样一位爱民如子的国君,举国皆敬,他国之民亦皆景仰。当穆公去世时,邹国百姓象失去了敬爱的父亲一样,痛哭三月。邹邻国的百姓都非常伤心。酒家不售酒,屠夫不再卖肉,儿童不再唱歌,国中听不到音乐声,几个月后才开始恢复。象邹穆公这样爱民又受到民众如此爱戴的贤明之君,在中国历朝历代,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