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社之谋

“曹社之谋”的解释

成语拼音: [cáo shè zhī móu]  

成语解释: 《左传·哀公七年》:“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社:曹之国社。后进以“曹社之谋”指灭亡他人国家的阴谋。北周·庚信《哀江南赋》:“鬼同曹社之谋,人有秦庭之哭。”

成语出处: 《左传·哀公七年》:“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

成语例句: 鬼同曹社之谋,人有秦庭之哭。★北周·庚信《哀江南赋》

是否常用:

感情褒贬: 中性成语

成语词性: 作宾语;指灭亡别国的阴谋

结构类型: 偏正式成语

形成年代: 古代成语

标准拼音:

繁体字形: 曹社之謀

英文翻译: Cao's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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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社之谋”单字解释


:1.等,辈:尔~(你们)。吾~。2.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3.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4.姓。  

:1.某些集体组织:诗~。报~。通讯~。合作~。集会结~。2.某些服务性单位:茶~。旅~。旅行~。3.古代把土神和祭土神的地方、日子和祭礼都叫社:春~。秋~。~日。~稷。4.姓。  

:1.往:由京~沪。君将何~?2.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不得。取~不尽。操~过急。言~成理。取而代~。有过~无不及。反其道而行~。3.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不觉手之舞~,足之蹈~。4.指示代词。这;那:~二虫。~子于钓。5.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家。无价~宝。缓兵~计。千里~外。意料~中。十分~九。6.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大。战斗~激烈。大道~行也,天下为公。如因势利导,则如水~就下,极为自然。  

:1.主意;计谋;计策:阴~。足智多~。2.图谋;谋求:~生。~害。为人类~福利。3.商议:不~而合。4.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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